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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邦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7万吨/年有机混合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信息来源:新疆邦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17-12-15 15:38:17 【字号: 】 编辑:刘大海

    新疆邦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委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其新疆邦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7万吨/年有机混合料综合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规定》(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对该工程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区位于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内,中心地理坐标:44°50'10.58"N,84°51'44.94"E;总投资51243万元,项目区东侧为纬四路,南侧为高沿路,西侧为空地,北侧为新疆佳宇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占地面积80000m2,中心地理坐标:44°50'10.58"N,84°51'44.94"E。

    建设规模:年处理有机混合原材料17万吨

    建设内容:新建DMC联合装置、乙二醇联合装置等,总占地面积130亩,主要设备为塔器、储罐、导热油炉、换热器、焚烧炉等。

    二、建设项目“三废”排放、处置及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有罐区呼吸废气、冷凝尾气、导热油炉烟气、焚烧炉烟气等。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管网,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风机、水泵、空压机等设备噪声,噪声值在70-95dB之间。拟建厂址位于工业园区,周围1km范围内无居住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点,因此,项目建成运行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在对噪声源采取消声、减震和隔音措施的条件下,厂界还设置有一定宽度的绿化带,同时,加强运营期规范操作,以进一步减轻企业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渣和生活垃圾,废渣采用焚烧处置,部分危废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代为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妥善处置,可避免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储罐爆裂、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后有毒有害气体扩散在事故现场附近存在一定的半致死浓度范围,最大可达100m,将对范围内的员工和应急处置人员造成极大的伤害,因此应加强防护。事故处置完毕后有毒有害气体迅速扩散,但会造成事故源下风向一定范围内的环境质量超标,人员感到不同程度的不适。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废气处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罐区呼吸废气采用合理设计、加强管理的措施后,厂界无组织达标排放,冷凝尾气经吸收处理后经15m高的烟囱排放,导热油炉和焚烧炉烟气经15m高的烟囱排放,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是少量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园区市政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过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以后,排入园区市政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为防止事故状态下的泄露对水环境造成污染,本项目对装置区、罐区、库房、污水池采取重点防渗,防渗性能大于1.5m渗透系数为10-7cm/s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3、噪声处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的治理措施有:在同类设备中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配有减振器、逆风阀和消音器;排风管选用内壁制做粗糙面型,降低抽排风过程中产生的风流噪声;合理布局,将噪声较大的设备置于室内。

    4、固废处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焚烧后的残渣、废机油等,统一分类安全贮存于库房内单独隔离设置的危废库内,危废库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建设。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代为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现行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和环保准入条件等要求;项目位于五五工业园区内,符合园区总体规划,选址合理可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良好;拟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具备技术经济可行性,可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降低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公众对项目建设持较支持态度;项目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在环境管理要求、污染防治措施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到位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性的。

    五、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趋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调查问卷由建设单位编制完成,并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确定了公众意见调查的范围。公众参与调查由建设单位实施。

  3、工作时间表

本次评价于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1月3日在第七师政务网发布了第一次网上公示,网址www.ct-machinery.com,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第二次公示在第七师政务网进行,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

  在网络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收集和统计工作。计划调查时间为5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3个工作日。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五五工业园区,问卷调查的对象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选择项目区周边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周围群众等受影响人群。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不少于1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评价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第七师政务网进行第一次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简本,或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索取报告书。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工程的基本情况及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工程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第一次公示到目前无反馈意见。

    六、公众查阅方式和期限

  1、查阅和索取方式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期限:公众参与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内。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邦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

    联系人:周爱平

    电话:13812038511

   4、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5号院中乐大厦5层

    联系人:孔勇强

    电话:13899836200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8、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9、对本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0、对项目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11、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2、是否同意工程建设;

  13、对建设项目环保工作的预期。

    八、公众意见提出意见主要方式及公示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

 

 

                                                          新疆邦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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