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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教研工作总结及推荐优秀教研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育(体育)局方强 日期:2017-12-20 12:09:29 【字号: 】 编辑:教育(体育)局方强

各团教育科,高级中学、职业技术学校,曙光幼儿园

根据《关于2017年度兵团教研工作总结和推荐优秀教研员的通知》(兵教研发〔201710号)要求,经师教育局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教研总结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1211日止。

二、范围及人员

教研工作总结为各单位所属学校及幼儿园。推荐的优秀教研员为各单位直接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并取得多项教研成果的学科专任教师或专兼职教研员,各单位限推荐1名。

三、主要内容

(一)各单位2017年度教研工作总结,2018年教研工作计划(总结要突出全年工作的重点、特色、亮点及反思)。

(二)各单位可以从下列单项中任选一项或几项上报单行材料(字数不超过1500字)。

1.师资培训开展情况(包括双语、学前、其他类别);

2.教科研成果(包括课题研究情况、论文发表及获奖情况等);

3.教学成果(包括师生学科竞赛、各类教学大赛获奖情况);

4.科技创新情况(包括活动创新、教研创新);

5.校园文化建设研究情况(包括校园文化、课程文化、课堂文化等);

6.德育教科研情况(包括学校共青团、少先队活动探索);

7.课改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包括高中和义务教育);

8.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前教育的经验和做法;

9.其他特色、亮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研工作,要安排专人牵头负责,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度教研工作总结;要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做好2018年教研工作计划安排。

(二)各单位上报的2017年度教研工作总结、2018年度教研工作计划、优秀教研员推荐人选等务必要通过学校校务委员会会议审核,所推荐优秀教研员人选的教育教学业绩、教研成果要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各单位务必将2017年度教研工作总结、2018年度教研工作计划、优秀教研员推荐材料于1211日前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送师教研室,电子版发教研室指定邮箱。

师教研室联系人:范宝忠

联系电话:7235199(办公室)  13309922539(手机)

邮箱: 1041109593@qq.com

 

附件:2017年度第七师优秀教研员评审推荐表

 

                        七师教育局

                            20171130日

师教发电〔2017〕193号关于开展2017年教研工作总结及推荐优秀教研员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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