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场妇联:
近日,兵团妇联将拨付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母亲两癌款助专项基金”50万给师妇联,师妇联根据相关要求和各团填报的2016年患病妇女情况,结合实际研究确定了“两癌”救助资金分配标准,请各团场妇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确定救助对象,并于资金到账后认真做好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做好救助资金拨付相关工作
(一)确定救助对象。各团场妇联要严格执行《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按照分配指标的病种、病情、年龄和贫困程度确定分配标准,优先救助贫困程度重的患病妇女,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患病妇女进行救助全覆盖。收集留存拟救助对象的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医院诊断证明、病例、出院小结、医疗收费发票复印件等),对收集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有关情况进行审核。根据名额分配(附件1)从2016年度“两癌”人员名册(附件2)中确定拟救助对象,填写“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申报人情况汇总信息表(附件3)电子版于12月25日前报送师妇联审核。
(二)采集项目数据。师妇联对“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申报人情况汇总信息表(附件3)进行审核后,各团场妇联通过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数据采集系统填报“受助患病妇女详细情况表”。2017年接受救助的患病妇女系统状态应为:填报年份为2016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兵团妇联已审核通过。团级妇联要及时填报,确保受助入员信息全面、准确无误。有关数据必须和“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申报人情况汇总信息表(附件3)中的数据保持一致。同时,各团场妇联要对确定救助的人员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填报“受助患病妇女详细情况表”与公示工作请务必于12月30日前完成)。
(三)救助金发放。由师妇联统一划拨救助资金。各团场妇联要做好救助方案,力争在春节前及时将资金发放,可采取打银行卡、现场发放仪式、入户慰问等形式,救助金发放后请及时将受助人员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医院诊断证明、病例、出院小结、医疗收费发票复印件、由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受助人本人及妇联主席签字加盖妇联公章的发放签收表、银行打款凭证等纸质版资料报师妇联。
二、强化宣传报道,及时报送工作总结
(一)扩大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宣传项目及救助工作取得的成效。在所有新闻报道中,务必体现出全国妇联、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贫困母亲两癌救助”等重要内容。为规范管理,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资金发放过程中本着节俭、高效原则做好宣传标识及口径统一工作。横幅模式:全国妇联“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发放仪式;信封模式: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金壹万元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建议用大号信封)。
(二)提交工作总结。请于2月6日前报送2017年度“两癌”救助工作总结及项目实施宣传材料(含网站信息、报刊杂志报道以及救助活动现场照片、影像资料等)电子版及纸质版。工作总结内容涵盖:“两癌”免费检查工作情况、检查人数(年度与近5年累计数据)及成效;“两癌”救助项目执行情况;开展“两癌”宣传培训情况。力求数据准确、文字精炼、特点突出,字数在1500字左右。
(三)加强监督。各团场妇联要建立完整准确的救助申请和项目实施档案,及时同步更新完善全国妇联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采集系统数据。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资金审批程序,做到专款专用、管理规范,确保资金的使用过程接受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公众监督。要坚决杜绝任人唯亲、专款挪用等现象,对不按照规定操作使用资金的,将按管理权限逐级追究责任,保障公益基金安全健康使用。师妇联将不定期抽查各团场妇联档案资料,随机对受益人进行抽查回访,并适时进行实地考察,请建立此项目历年完整详细的团场“两癌”妇女资料库。
联系人:粟凤姣 电话:0992-6687996
附件:1.“贫困母亲两癌救助”名额分配表
2. 2016年度“两癌”人员名册
3. “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申报人情况汇总信息表
4. 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
七师妇联
2017年12月20日